有條件式線上申換 護照效期不足1年者都可使用

〔中華通訊社〕記者 陳威宇/台灣報導

外交部自上(114)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有條件式線上申換護照」措施,提供符合資格的民眾隨時都可以線上申換護照,迄今已有逾11萬人透過本措施申獲護照,廣獲好評。為讓更多民眾可以利用這個措施,外交部將7月1日上午10時起再度擴大適用對象,只要現持護照過期或效期不足1年的人(即與臨櫃申辦條件相同),都可以利用本措施申換護照。

因此,只要申請人符合(1)在臺灣設有戶籍的成年人;(2)現持護照已逾效期或效期不足1年且未遺失;(3)護照資料頁記載事項未變更,自本年7月1日上午10時起,就能夠使用自然人憑證,透過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有條件式線上申換護照系統」網頁(連結:https://epass.boca.gov.tw/Default.html),輕鬆申換護照。

在完成繳費10個工作天後,申請人本人攜帶收據、國民身分證正本及效期不足1年的現持護照(已逾期的護照則無須攜帶),親自前往選定的領事事務局或外交部中部、南部、東部、雲嘉南辦事處領取護照。

詳細說明,請參考領事事務局全球資訊網「有條件式線上申換護照專區」(連結:https://www.boca.gov.tw/cp-418-7622-264e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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