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屋健檢住安心 危老重建住安全 宜縣府推動微型防災都更好生活

台灣新聞雲 / 編輯整理

台灣位屬環太平洋地震帶,自921地震發生後,已修法提高建築物的耐震能力,但對於30年以上的老舊建築物,則必需進一步檢視評估其耐震程度。

為了避免地震造成老舊建築物損害,危及民眾安全,宜蘭縣政府已於106年起就全縣569棟4層以上集合住宅及供公眾使用建築物(88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建造執照者)進行耐震篩檢,並將於今年完成初步篩檢工作,經縣政府篩檢有安全疑慮者,將通知辦理耐震評估,並給予補助經費。

依據中央制定「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都市計畫內30年以上合法房屋,經委託建築師公會或技師公會評估結構安全性能未達一定標準且改善不具效益或無電梯者,即可申請重建。除享有政府補助建物耐震能力評估費用外,並有最高基準容積1.3倍或原建築容積1.15倍的容積獎勵;在重建期間享有地價稅減免,重建完成後再給予房屋稅減半優惠2年;若所有權人於2年期間內未移轉,還可以繼續減半徵收10年,共計12年的房屋稅優惠。

縣政府已成立住安全輔導團,至各地宣導推廣、舉辦教育講習,也有專門人員駐府提供法令諮詢及協助提案申請,加速推動本縣危險及老舊建築物重建。

宜蘭縣政府已將申請危老重建相關規定及範例上網公告。如果民眾有危老屋重建需求,可於 建設處 官網

(https://cons.e-land.gov.tw/)

查詢相關申請規定,如有任何問題亦可電洽建設處詢問

(03)9251000轉1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