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雲]記者 陳子榮/雲林報導
因應近日天然災害造成農業損失,農業部公告辦理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其中將「森林副產物-竹筍(麻竹)」納入救助項目。立法委員劉建國提醒受災農友,自115年7月28日起至8月10日止,把握申請期限,儘速向相關受理單位提出申請,以保障自身權益。
劉建國表示,此次現金救助對象為受災損失達20%以上的農民,符合資格者可向雲林縣古坑鄉公所、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南投分署或嘉義分署提出申請,假日期間也照常受理,呼籲受災農友不要錯過申請時程。
劉建國提醒,持有林業用地的農友,須完成森林登記,或具備有效存續的國、公有土地租賃契約,且現場須有明顯經營管理或撫育等事實,才能符合相關救助規定,建議農友事先備妥相關文件,以利申請作業順利進行。
劉建國指出,天然災害對農民生計造成重大衝擊,每一次災損都牽動農民家庭的生活與收入。他將持續關注災後復原工作,積極向中央反映地方需求,爭取更多農業救助與支持措施,協助農民減輕損失,儘速恢復生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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