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雲]記者 陳子榮/嘉義報導
一艘客輪擱淺,可以說是意外,接連出現船舶擱淺,就不能只用「意外」兩個字搪塞。布袋港近期接連傳出客輪、貨輪擱淺事件,問題已經從單一船舶事故,逐漸升高成為地方社會對港口航道、水深、清淤與整體管理能力的重大質疑。
大家真正想問的很簡單,布袋港到底有沒有被好好管理?如果航道需要清淤,為什麼問題一再發生?如果水深符合安全要求,為什麼船舶接連出現擱淺?如果一切管理都沒有問題,那麼請拿出數據說明,而不是每一次出事後,再用「風浪」、「潮汐」、「偏航」等因素解釋。因為港口管理不是事故發生後才開始。
港口管理最重要的工作,就是在事故發生之前,把風險消滅。一次是意外,接二連三就是管理問題,布袋港是嘉義重要的海運門戶,也是往返澎湖的重要交通節點。客輪載的是旅客,貨輪載的是民生與產業物資。
一旦航道發生問題,影響的不是單純一艘船,而是旅客安全、航運秩序、港口信譽以及整個地方經濟。因此,當客輪、貨輪接連傳出擱淺,主管單位最不應該做的,就是急著把每一次事件切割成「單一事故」。
地方真正要看的,是這些事故有沒有共同原因?是不是航道淤積?是不是部分航道水深不足?是不是清淤頻率不足?是不是低潮時段的船舶進出管理沒有落實?是不是港口風險評估出了問題?
這些問題如果不查清楚,布袋港的安全就永遠只是「大家希望它安全」,而不是「確定它安全」。布袋港的清淤問題,根本不是今天才被提出更不能忘記,布袋港航道水深及疏浚問題早已不是第一次受到關注。過去調查就曾針對布袋港船舶擱淺事故提出改善建議,包括航道水深維持、疏浚方式,以及低潮時段船舶進出港的安全管制。
換句話說:問題早就有人提醒。
既然問題早就存在,港口管理單位-布袋林處長更應該採取的是「預防性管理」,而不是等船真的坐在港底,才開始討論原因,真正專業的港口管理,應該是:
1.知道哪裡會淤積,就提前清。
2.知道哪個時段水深不足,就提前管制。
3.知道哪些船舶吃水較深,就提前評估。
而不是事故發生後才說:「目前正在調查。」
地方要問的是:那麼在事故發生以前,你們到底做了什麼?
林清宏不能只當「事故解說員」,這也是現任主管林清宏必須正面回答的問題,林清宏是港口管理的負責人之一。當港口發生事故時,當然可以說明現場狀況;但如果每次事故發生後,管理單位都只是出來解釋「船怎麼了」,卻沒有回答「港口怎麼了」,那麼就本末倒置。
我們要看的不是船長做錯了什麼,而是港口管理者事前做了什麼,船舶可以調查,風浪可以調查,潮汐可以調查。
但是,航道水深更要調查、清淤紀錄更要調查、事故前最後一次疏浚時間更要調查、事故前航道測深資料更要公開,如果這些資料都沒有問題,就請林清宏把資料攤出來。
不要怕查,真正沒有問題的管理,最不怕公開檢驗。
過去大家對林清宏提出的質疑,如今更值得重新檢視,尤其在客輪擱淺事件中,當事故原因尚待完整調查之際,如果管理單位就先將原因方向指向船舶偏航、風浪等因素,社會當然會追問:
既然還在調查,為什麼不能把航道水深、清淤與港口管理同樣列為重要調查方向?這不是要替船公司開脫,更不是要把責任全部推給港口管理單位,而是最基本的公共安全原則:
所有可能造成事故的因素,都應該查,不能只挑對管理單位最有利的答案。如果最後調查證明是船舶操作問題,那就依法處理。但如果最後證明航道淤積、水深不足或疏浚管理存在缺失,那麼管理單位同樣必須負起責任。不能只在事故發生後找船的問題,卻不敢檢查自己的問題。
過去能積極清淤,現在為何頻頻出事?地方更應該把時間拉長來看。過去謝診安、張錦墩、鄭俊華等歷任港口管理階段,地方對於港區清淤、航道維持及船舶安全同樣高度重視。
如果過去能夠積極處理航道淤積問題,維持船舶進出港安全,那麼現在就更應該問:為什麼現在事故疑慮反而不斷浮現?這不是說「以前完全沒有問題」。
而是要問:
1.管理標準有沒有下降?
2.清淤頻率有沒有改變?預算有沒有有效使用?
3.疏浚量是否足夠?
4.測深資料是否與實際航行風險相符?
這些都不是政治口水會,這些都是港口管理最基本的功課。
-林清宏,請把「清淤成績單」拿出來!
與其再講一堆漂亮的說法,不如直接公布:
一、近三年布袋港清淤時間表
二、每次清淤實際挖除多少淤泥
三、清淤前後航道實際水深
四、事故發生前最近一次測深結果
五、各航段最低水深
六、低潮時段船舶進出港管制標準
七、客輪與貨輪近年擱淺事件統計
八、事故後究竟提出哪些具體改善措施
數據拿出來,一切自然會說話。
如果清淤確實做得充分,就讓數據證明林清宏沒有問題,但如果資料顯示清淤不足、航道風險早已存在卻沒有改善,那麼就不能再說「只是意外」。
港口安全不能靠運氣,管理失靈就該有人負責,布袋港不是私人碼頭,這裡牽涉的是公共運輸安全。一艘客輪裡面可能有數百名旅客、一艘貨輪承載的是民生物資,所以港口管理不能用「這次沒有釀成重大事故」來安慰大家。
沒有出現重大傷亡,不代表管理沒有問題,真正的安全管理,是把事故阻止在發生以前,如果今天只是船擱淺,明天如果真的發生更嚴重的事故呢?到那個時候,再來追究責任,還來得及嗎?
-林清宏該不該下台?關鍵就在「責任」,地方要求林清宏下台,真正的核心不應該只是政治立場,而應該是一個非常簡單的標準:
你能不能確保布袋港安全?如果能,就拿出數據。如果不能,就改善。如果已經證實管理失職,就應該負責。
如果重大缺失最終證實發生在現任管理期間,那麼包括林清宏在內的相關管理階層,就必須面對去留問題。位置不是拿來坐的,是拿來負責的。港口主管不是「事故發言人」。更不是每次船擱淺後出來解釋的人。真正的港口主管,應該是在船擱淺以前,就已經把問題處理掉。
布袋港不能再等下一艘船擱淺,今天地方提出質疑,不是要把責任亂扣在任何人身上,而是因為大家真的不希望下一艘船再出事。
客輪不能擱淺。
貨輪不能擱淺。
布袋港更不能一次又一次靠運氣維持航運安全。因此,我們再次要求主管單位:公開清淤紀錄、公開測深數據、公開改善計畫。
更要回答:為什麼過去可以積極清淤維持航道安全,如今卻讓擱淺問題再次成為地方焦點?如果林清宏真的有能力、有作為,就請用成績說話。如果最終無法拿出來,就應該負起責任,該下台就下台。因為布袋港需要的不是一句句「目前正在了解」。
布袋港需要的是:安全的航道、有效的清淤、負責任的管理以及真正願意為結果負責的人。
下一艘船,不應該再拿生命安全替港口管理失靈買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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