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檢偵辦東大門夜市男子持刀揮砍案地院裁定李嫌羈押

[台灣新聞雲]記者劉至程/花蓮報導

李姓男子涉嫌在花蓮市東大門夜市,持刀向路人揮砍,一名外籍女子頭髮遭砍斷,花蓮縣警局花蓮分局員警趕到現場處理,在夜市停車場發現李姓被告身影,將其逮捕到案,並且移送花蓮地檢署偵辦,檢方訊後認為有羈押之原因及必要,向花蓮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地檢署檢察長陳舒怡對國慶連假首日發生此案,表達高度重視,立刻指示啟動防範危害公眾攻擊應變機制,並指派檢察官黃蘭雅組成專案小組偵辦。經警方迅速到場後,在東大門夜市停車場發現李姓被告身影,旋即將其逮捕到案,並扣得供犯罪使用之西瓜刀一把。

李姓被告經檢察官訊問後,因認涉犯刑法第151條之恐嚇公眾、第271條第2項、第1項之殺人未遂、第305條之恐嚇等罪嫌重大,有事實足認有逃亡及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虞,且所涉殺人未遂罪嫌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有羈押之原因及必要,爰向花蓮地方法院聲請羈押,於晚間裁定李某羈押獲准。  


探索更多來自 台灣新聞雲-關心台灣大小事 的內容

訂閱即可透過電子郵件收到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