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雲/編輯整理

屏東縣政府財稅局表示,政府為落實照顧低收入戶生活,減輕低收入戶經濟負擔,針對低收入戶所有且供自己居住之住宅房屋,有免徵房屋稅之適用。
該局進一步說明,低收入戶所有且供其居住之住宅係比照政府配供低收入戶居住房屋免徵房屋稅;至於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中低收入戶住宅房屋則無法適用。
另外該局對於符合資格之低收入戶住宅房屋,依縣政府社會處通報低收入戶核准列冊資料,主動免徵房屋稅,免由民眾檢附證明文件提出申辦,而此便民服務措施,主要是考量低收入戶者生活困頓,站在減輕負擔的立場,所採取的簡政便民服務。
民眾若有任何疑問,歡迎利用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877979 或撥打08-7338086轉212~219、221~224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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