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寵物保平安 外出要繫繩

台灣新聞雲/郭永誠

日前網友在地方社團臉書發文,蘆洲區永樂街某攤販所飼養犬隻雖頸上繫有鏈繩,卻無人牽繩,任憑犬隻在路上拖行繩鏈、隨意亂竄,完全不顧及動物及用路人安全。新北市動保處表示,飼主常因貪圖方便或一時疏忽,使寵物突然竄出而讓車輛急煞或追撞造成車禍,動保處呼籲寵物出門應繫繩或使用箱籠,避免觸法及造成人和寵物的危險。


根據統計新北市110年10月至11月犬隻疏縱案件就有56件,為民眾最常通報案件,日前在蘆洲區永樂街有攤販長期放任犬隻隨意穿越馬路,以牽繩讓犬隻隨意拖行、在路上遊蕩,造成機車騎士被狗追,危及動物及用路人安全,飼主疏縱犬隻已違反動保法,會處以3千元罰鍰。


不論是飼主或者駕駛人,都應該避免使動物遭受傷害。發生犬貓被車輛撞傷案件時,首先需釐清肇事車主有無故意撞死動物責任,以及行駛途中是否有違規導致過失傷害動物。如因寵物突然竄出導致駕駛閃避不及,致發生交通憾事,飼主就可能因疏縱犬貓、未善盡管理責任致犬貓受傷或死亡而違反動物保護法。撞到貓狗時,無論有無主人,都必須立即停車報警,並立刻將動物送醫,這樣做才能保護自己避免構成肇事逃逸,也有機會救回動物。


新北市動保處表示,飼主應善盡寵物約束責任,避免任意竄入道路,影響交通安全。新北市議會已三讀通過動物保護自治條例,目前已送至行政院審核,其中第7條第1項規定飼主攜帶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應使用鏈繩、箱籠或其他適當防護措施,以管控寵物行動,未來施行後違者將被裁處3千元至1萬5千元罰鍰。新北市動保處再次提醒,想帶愛寵外出時,更要特別留意,一定要繫上牽繩或以背袋、運輸籠攜帶;放任寵物犬隻遊蕩,萬一發生危及行人或寵物生命的情況,就遺憾終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