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雲 記者黃宇祥/台南報導
年尾將近,正值尾牙旺季,宴席中不免小酌助興。為了宣示警方取締酒駕決心,也杜絕民眾僥倖心理,南警為了全力防堵酒駕惡習,於本(1)月13日執行「全市同步取締酒駕車」專案,針對易酒駕肇事路段、餐廳、Pub、KTV等飲酒場所的週邊,路檢及加密機動攔檢取締,展現維護社會呼籲駕駛人,切勿存有僥倖,酒後駕車恐會引起無可彌補的憾事發生。

臺南警方於本(1)月7日執行酒駕大執法專案,共計取締酒後駕車30件,其中移送公共危險罪23件,顯示仍有多數民眾心存僥倖,酒駕上路,警方也提醒不要忽略「不自覺酒駕」,多數民眾以為喝酒當天不開車,睡醒隔天就可以駕車,但實際上隔天體內仍有殘留酒精,在宿醉狀態上路卻不自知,遭警方攔查仍會被依法送辦。
再來尾牙及春酒旺季,臺南警方也會配合全國政策,從現在起至農曆過年後,不分晝夜,防止酒駕行為,持續針對酒駕加強執法,呼籲民眾酒後選擇「指定駕駛」、「代客開車」或坐計程車回家,避免酒醉上路,危害其他用路人。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規定,汽機車駕駛人,酒測值達0.15mg/dL以上,機車駕駛人處新臺幣1萬5,000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汽車駕駛人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2萬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汽機車及吊扣其駕駛執照1至2年;駕駛人酒測值若達到每公升0.25毫克以上,同車年滿18歲以上的乘客將處6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

南市警局長方仰寧表示,防制酒駕是警察重點工作,將持續強力執行取締酒駕,讓酒駕與毒駕義務人付出沈痛代價,進而讓民眾有所警惕,有效杜絕酒駕與毒駕歪風,為所有用路人留一條安全回家的路。
提醒您:禁止酒駕 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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