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當訓練!7歲孩兒學柔道被摔死

台灣新聞雲/編輯整理

台中7歲黃姓學童,去年4月21日在校外上柔道課時,被教練何聰樂過肩摔、丟體、拋摔重摔致死!該案至今沒有和解,家屬也未獲得求償金。

檢警調查,何聰樂並無教練證,卻開班授課,地點還是柔道委員會向台中市教育局借用的場地。台中地檢署去年6月起訴指出,何聰樂2015年起在豐原體育館地下室免費教學生學柔道,國小一年級、年僅7歲的黃姓學童。

黃童去年4月8日拜師學柔道,4月21日晚間8點30分,何男要求黃童做「摔100次雙吊袖」(抓住對方袖子,讓對方重心不穩,伺機摔倒對方),黃童拒絕,何男改要求50下,黃童還是拒絕,何男竟壓制他,痛苦不堪的黃童連呼「不要壓了」,何男又要求他做45下「雙吊袖」。

何男卻又指示11歲廖姓學童,對黃童做45下的「雙吊袖」,摔了20、30次,黃童已倒地不起。何男威脅,「3秒不起來就加1下」,黃童回嘴「教練是大笨蛋」,何男竟對他施以過肩摔、丟體、拋摔、壓制,黃童不斷說頭痛,還把柔道服腰帶解下來,要還給何男(意指不再學柔道)。

何男竟說是「係假欸(是假的)」,又繼續摔10多下,何男還不善罷甘休,又指示廖童去摔黃童,直到黃童睜大眼睛、無反應,黃童舅舅趕緊將他送醫,因顱內出血、中樞衰竭,治療70多天死亡,台中地檢署依傷害致重傷害罪,可處3年至10年徒刑,另以故意對兒童犯罪,聲明加重量刑。

黃母的委任律師陳孟秀說,政府機關有其國家賠償法上的責任,不過因國賠法有特殊性,因此黃母並未將政府機關列為此次的求償對象,但並不表示台中市政府可以置身事外,政府主管機關應該勇於任事,從制度面著手,讓憾事不再發生。

黃母則說,台中市長盧秀燕,於殯儀館探望時曾承諾,會全力協助,現在她只能看著兒子的骨灰與靈位過年,她知道為孩子選擇課外活動的時候,要過濾環境、慎選合格教練,希望盧秀燕不要再讓有下一個孩子,跟黃小弟一樣受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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