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榮獲環保署資源回收考核銀質獎

記者 胡惠蘭/編輯整理

107年度全國執行機關資源回收績優單位頒獎典禮今(29)日於高雄林皇宮舉行,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長張子敬親自頒獎,花蓮縣榮獲得全國銀質獎,並獲頒獎金新台幣100萬元。

花蓮縣環保局副局長饒瑞玲帶領花蓮縣鄉鎮市優等獎單位花蓮市及鳳林鎮清潔隊長前往授獎。花蓮市長年配合縣各內項資源回收工作,107年資源回收量成長率達27.5%,廢機動車輛張貼拖吊成效也居全縣之冠;而鳳林鎮結合在地力量深耕資源回收多年,同時活用資收大軍強化資源回收效率;此二鄉鎮於107年資源回收業務表現卓越,堪稱楷模,獲推薦提報環保署,各獲獎勵金新台幣30萬元。

環保局長饒忠表示,花蓮縣自87年起配合環保署政策推動資源回收工作,在全縣鄉親一心同體共同努力下,資源回收量較前年增加10.9%,達66,088.43公噸,107年資源回收率創下花蓮縣歷年新高達52.28%,各項資源回收業務得以順利推動並擁有如此佳績,皆有賴鄉親的支持配合。

今年度為延續107年度執行績效並再創佳績,仍以「減塑減廢」為目標,期盼鄉親養成減少使用各類一次性產品的習慣有效降低花蓮縣垃圾清運量,並落實垃圾分類,懇請鄉親共同攜手愛護美麗的洄瀾淨土,資源回收隨手可行,為花蓮的環境盡一份心力,攜手再創資源回收佳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