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雲]記者 林偉志/台北報導
交通部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民眾可檢舉的違規項目共46項,針對檢舉達人最常檢舉的「紅黃線違規停車」,則不得檢舉;今後由民眾撥打110、1999由執法人員及時排除,新法4月30日起上路。

交通部路政司表示,這次取消「違停」的舉發,是因為隨著行動裝置普及,舉發案件量激增,去年900多萬件的舉發案件中,有半數以上都是民眾舉發,其中又有一半是違規停車。

此次修法後,可舉發的5項靜態違規也都是以違規臨停為主,包括交叉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十公尺內、消防車出入口五公尺內違規臨停;違規併排臨停;占用身障停車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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