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補償基金 保障汽車交通事故受害人

LOGO意旨 輪子嚇得安心

台灣新聞雲 記者 林君韋/台北市報導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所規劃的制度與過去強制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有相當大的差異,特別是參考美、英、日三國制度,於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三章規定設置本基金,俾對事故汽車無法查究、事故汽車為未保險汽車、事故汽車係未經被保險人同意使用或管理之被保險汽車或事故汽車全部或部分為無須訂立本保險契約之汽車等情事所致汽車交通事故之受害人提供基本保障。

特補實施20周年,活動宣導照片

近三年申請特別補償基金的報告
108年3880件金額4億7954萬元、109年3659件金額4億4743萬元、110年3496件4億2352萬元,特別補償基金一直致力強化民眾投保強制險的保險觀念,也在各大地區校園等等……一直宣導民眾買強制觀念提高,從這幾年來的數據顯示下降許多。

特補基金各地區宣導受贈感謝

邱總經理也跟我們提到,未來微型電動二輪車將要求投保強制險,國內目前約有65萬輛微型電動二輪車,未來將納管、要求投保強制險,金管會保險局表示,擬採五年期的長年期保單,初估費用約2,000元,換算下來一年約400元,會比機車強制險便宜。
這一項的政策未來將會上路,保障了更多民眾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的保障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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