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提名雙重標準? 苗栗鍾東錦35年前犯案遭「排黑」排出局花蓮吳東昇26年前犯案卻獲提名

[台灣新聞雲]記者羅春篫/報導

獲國民黨提名角逐花蓮縣議會議長的黨籍議員吳東昇,遭爆85年間曾犯殺人未遂入監前科,媒體向花蓮縣黨部查詢,獲回應89年制定「排黑條款」不朔及既往,然媒體追問76年同犯殺人未遂的苗栗鍾東錦,卻遭「排黑條款」排出提名?縣黨部即默不作聲,令人質疑莫非國民黨提名作業因縣市不同有差異?雙重標準。

國民黨花蓮縣黨部召開委員會通過提名黨籍議員吳東昇角逐議長。(縣黨部提供)

國民黨花蓮縣黨部針對此次縣議會議長選舉,以「排黑條款」黨章第36條未提名現任議長張峻,並召開委員會議通過提名黨籍議員吳東昇,在基層引為民眾茶餘飯後的熱門話題,近日吳東昇更遭爆料曾於85年間因持槍傷人,被依殺人未遂判刑入監服刑,媒體乃詢問縣黨部是否有涉及「排黑條款」的黨規?

針對此一問題,國民黨花蓮縣黨部答覆指出:「排黑條款」民國89年(2000年)才通過制定,且不朔及既往,而吳東昇議員所涉及的案件為民國85年發生,因此;並無違反黨章36條規範。

而當媒體追問,苗栗的鍾東錦於76年(35年前)同樣犯殺人未遂案,卻被依「排黑條款」的黨章,無法被提名;吳東昇是85年犯殺人未遂被判刑,就可以提名,標準是否不一樣?國民黨花蓮縣黨部即未再作任何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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