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雲]記者謝志明/花蓮報導
花蓮縣議會召開第20屆第一次臨時大會,針對縣府所提追加預算案完成一讀會審議,由於議員於臨時動議時,紛紛要求縣長或副縣長尊重民意,列席說明相關事宜,議長張峻最後裁示,至少要副縣長列席才進入二、三讀會議程。
此次議會臨時會;縣府共提56案,交由各審查小組分組審查後完成一讀,多位議員於臨時動議時紛紛表示,對於該會多次邀請縣長或副縣長至議會報告和說明,卻屢遭縣府以「無前例可循」回函拒絕,表達縣府不尊重議會的不滿。

甚至有議員拿出全國各縣、市首長出席各地方議會臨時大會、專案會議的數據,數據中顯示;全國在20個縣市中,只有6個縣市議會於臨時大會時,未邀請各縣市正、副縣長與會,其他14個縣市首長都有出席。
基於尊重民意代表權責,議長張峻於臨時動議後裁示,邀請副縣長顏新章於2月13日列席該會,對111年度6600萬的地方仕紳建議補助款執行狀況,以及有部分議員的建議款執行率高達百分之百之説詞,進行說明清楚後,再進行二、三讀議程。
你必須登入才能發表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