颱風天「照常營業」 沙灘車業者惹惱縣府 將請地權機關依法重罰

[台灣新聞雲]記者謝志明/花蓮報導

花蓮縣政府針對新城鄉三棧溪北岸仍有沙灘車業者罔顧遊客安全,在颱風天違規經營沙灘車,遭警方與海巡單位人員驅離一事,重申未經申請核准,依中央規定原則禁止的立場,此次颱風天營業則將依實際狀況,請由沙灘車活動區域的土地所有相關單位,依法重罰。

「杜蘇芮」颱風警報尚未解除,花蓮縣仍為豪大雨發生地區,今天上午卻有民眾反映三棧溪北岸,仍有沙灘車業者罔顧遊客安全,在颱風天違規經營沙灘車,縣政府再次重申目前依據行政院會議決議及交通部頒訂之沙灘車管理指引,沙灘車行駛於海岸沙灘屬獨占且有排他性之行為,已違反海岸管理法規定;行駛於道路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依據行政院會議決議,沙灘車活動以導-禁兼施方向進行管理,交通部觀光局輔導協助地方政府,釐清沙灘車業者於相關專區申請活動使用,設法研訂一套相關使用管理辦法,以利沙灘車業者得依法制程序提出使用申請,未經申請核准之沙灘車活動,依中央規定原則禁止。

花蓮縣政府強調:沙灘車活動除涉及森林法、海岸管理法、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等法令外,針對今天在海上陸上颱風警報尚未解除警報前,仍在沙灘活動,將請由土地所屬機關,依「災害防救法」處罰,縣府再度呼籲沙灘車業者不要心存僥倖,切勿帶客進入禁止活動之區域,以免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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