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宏武訴請儘速清理地籍及早還地於民~金門轉型正義系列報導

[台灣新聞雲]記者 陳森照/金門報導

實施戰地政務期間房子蓋在自家的土地上,並依法繳稅,卻被登記為國有土地,國產署還訴請法院強制要求拆屋還地,再次引爆金門嚴重的土地權利問題,金門鄉親王宏武日前在金門地方法院前召開記者會,希望能夠得到政府重視,儘速清理地籍及早還地於民。

金門鄉親王宏武(左)馬祖鄉親朱榮忠(右)希望能夠得到政府重視,儘速清理地籍及早還地於民

金門縣早於民國41年至43年間辦峻地籍測量及土地總登記,金門縣內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土地都已發給土地所有權狀。因民國45年開始實施戰地政務,在此期間凡被軍方占用的土地,都被政府於57年6月20日以軍事徵用名義無償登記為國有土地,戰地政務於81年11月7日終止後,地政局本應依據土地登記總簿記載之資料辦理地籍清理,執行還地於民,但三十年過去了,地政局始終不作為,徒增民眾困擾。

金門鄉親王宏武的父親王水吉於57年間在自家土地上(金寧鄉東洲25戶)興建房屋1棟,土地也經國防部核准撥借使用,歷年來始終由王家逐年繳納地價稅,數十年沒有爭議,持續由王家和平繼續使用中,最近卻被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提出訴訟,告進法院要求王家拆屋還地。

王宏武表示,這種行徑實在讓人難以理解,也無法接受,感覺相當無奈,誠摯希望金門縣政府能夠積極依據地籍清理條例相關規定清理地籍,塗銷國有登記,加速還地於民,以保障人民的財產權,落實還地於民。

山外里長陳晚開表示,金門縣在戰地政務施行前已辦妥土地總登記,土地權屬業已確定,但因施行戰地政務的緣故,凡被軍方占用的土地都被無償徵用登記為國有土地,鄉親要繼續使用土地,都要經軍方核准保留使用權才能使用。解除戰地政務後本應將土地返還民眾,俾保障人民的財產權,這是政府的責任,也是義務。

馬祖鄉親朱榮忠說,依據「金門、馬祖地區戰地政務實驗辦法」第十五條規定:「國防部金門、馬祖戰地政務委員會,為因應戰地特殊情況及軍事需要,得訂定地區性單行法規,依權責核定,發布施行。但該法規涉及其他部會權責時,得由國防部報請行政院核定後發布施行。」在國共對峙年代,金門、馬祖居民為了保家衛國將維持生計的土地讓出供軍方使用,自己卻過著流離失所的日子,現在終止戰地政務回歸民主法治,且曾經登記的土地,權屬已經確定,已有絕對效力,本不應再登記在國有名下,金門縣地政局應該要主動提供43年間編造之「土地登記總簿」,供民眾閱覽及申請總登記簿謄本,協助鄉親討回屬於自己的土地,重建家園。

朱榮忠日前也特意前來金門,參與王宏武的土地訴訟庭,他說政府存在的目的就是為民服務,期盼我們的政府能夠苦民所苦,解民所苦,發揮同理心,讓人民的財產受到憲法保障。(資料提供/金門鄉親王宏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