刪除縣府預算非中央補助款 議事及法制:完全合乎會議程序規則

[台灣新聞雲]記者謝志明/花蓮報導

花蓮縣議會今天下午3點召開記者會,針對二、三讀會審議追加減預算案,刪除建設處「道路改善及交通管理道路改善工程」追加預算案提出說明,強調係提大會表決,出席議員未超過半數同意而遭刪除,過程完全合乎會議規則。

記者會由秘書長陳德惠主持,議事主任潭進成、法制主任余玉琳針對預算科目、項目、金額及相關規範提出說明,表示今天上午進行到建設處追加預算「道路改善及交通管理道路改善工程」總經費二億二千五百三十九萬八千元,建設小組總召謝國榮說明,這些道路改善工程預算,是經小組議員與縣府建設處及當地村里長會勘後,認為大多不具急迫性,有些路段均已招標完工。

以193線道瑞穗大橋以南路面改善為例,目前已完成了一小段一小段沒有銜接的柏油路鋪設,缺乏整體性的規劃,縣府不該以東拼西湊和零碎化的預算執行交差了事,因此建議先將預算刪除,明年將有一筆中央補助款的大額經費可以爭取,希望縣府把這筆縣預算編列成爭取中央預算的配合款,讓整個計畫更加完整,更加縝密,且一次到位。

被刪除之款項是屬於縣府預算,非中央補助款,議會對於中央預算絕對是全力支持,但對於縣府預算不用心的編列,以及太多選舉考量的選擇性核定和分配,是議員反對通過的主要原因之一,由於該預算贊同與反對議員雙方各持己見,最後逕付表決,此次出席議員為32位,表決結果贊成者為16位,未過半數,故該案決議刪除。

議會指出:議長張峻對於審議過程,一直以來就是憂心以表決的方式決議議案,其結果就會像今天一樣發生衝突和撕裂同仁間的情感,果不其然,大家最不想看到的結果還是發生了,不但引發贊成議員的不滿情緒,更造成南區議員鍾素政心臟感不適,由消防局救護車載送至醫院觀察治療。

議會再次強調,依據花蓮縣議會會議規則第四十條規定,經出席議員過半數同意決定之,其表決以出席議員過半數同意為通過,未超過半數同意為否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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