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雲]記者 王國樑/台中報導
中市警局第二分局於113年03月27日23時23分許,接獲民眾報案在臺中市北區健行路上某泡沫紅茶店有人打架,第二分局立即派遣優勢警力7網15人趕赴現場查處,員警到場時並無打架情事,經逐一盤查在場消費之客人,將相關涉案人員計11人帶返所轄文正派出所釐清案情。

案經員警查處,係雙方計11人之相識友人於包廂內聚會,過程中楊嫌等四人與被害人余男一言不和,21歲楊嫌與21歲周嫌動手推拉24歲余男,另二嫌在場助勢觀看及圍住不讓被害人余男離去,過程中造成被害人余男身體些微紅腫(未就醫),余男對楊嫌等四人提出傷害及妨害自由告訴,包廂內雖無監視器畫面影像佐證,惟被害人余男以及四名友人指證歷歷,全案將楊嫌等四人依刑法妨害秩序、妨害自由、傷害等罪嫌,移請臺中地檢署偵辦。

第二分局分局長周俊銘表示,暴力無法解決問題,應循正當途徑報警處理,警察對於維護社會秩序責無旁貸,將針對脫序行為強勢執法,絕不容許不法行為危害社會秩序,依法究辦嚴懲,以維護市民安全為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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