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犯拒檢衝撞 臺北桃園警聯手 嫌犯狼狽落網

台灣新聞雲/編輯整理

案緣於110年12月10日午時,本分局交通分隊員警攔查違規,嫌犯非但拒絕受檢,更進而衝撞員警及巡邏車輛,同仁顧及用路人車安全,開槍制止,嫌犯仍強行逃竄。


    本分局隨即鎖定遭毒品通緝之李姓犯嫌進行追緝,並報請士林地檢署王碩志主任指揮偵辦。面對警方查緝,嫌犯不斷於北北桃地區變更地點四處躲藏,歷經數星期埋伏守侯,於昨(4)日午時,與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中壢分局聯手,在新北八里區廢棄屋內,將李嫌查緝到案,全案詢後解送新北地檢署歸案,另李嫌逃亡期間涉嫌藏匿掩護的陳、劉兩名友人,亦依藏匿人犯罪嫌移請地檢署偵辦。


    刑法規定,藏匿犯人或依法逮捕拘禁之脫逃人或使之隱避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士林分局特此呼籲民眾,切勿以身試法,藏匿隱避犯嫌,身陷囹圄,得不償失,坦然面對司法,洗新革面,才是正途。士林分局針對在外逃亡嫌犯,一定積極查緝到案,絕不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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