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灣新聞雲 ]記者陳森照 / 金門報導
秋冬季節天乾物燥,加上東北風肆虐,極易引發山林田野火警,卻常見部分民眾便宜行事,未經許可即從事田野引火燃燒行為,焚燒金紙也未做好防火安全措施。
近日金門地區發生數起田野火警,因天乾物燥且風勢強勁,火勢延燒迅速,造成部分財損,幸無人員傷亡,自11月迄今,已舉發兩起未經許可逕行引火燃燒雜草案件,分別位於金寧及金城地區,轄區消防分隊皆依消防法第41條裁處。

消防局表示,依據消防法第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田野引火燃燒非經該管主管機關許可,不得為之;違反規定者,依據同法第四十一條,處新臺幣 3 千元以下罰鍰;依據消防法施行細則第十七條規定,引火人應於 5 日前向當地消防機關申請許可;金門縣政府已於 109 年 1 月 21 日公告「本縣種植高粱、小麥等作物之土地」為不得申請田野引火燃燒區域,請鄉親勿心存僥倖。
消防局提醒民眾,謹記防火口訣「四不二記得」:「不」亂燒雜草、「不」亂丟菸蒂、「不」讓金紙飛揚、「不」燃放爆竹煙火、「記得」撲滅餘燼、「記得」收垃圾。萬一發生火災,不要驚慌,趕快撥打 119 求救,報案時要明確告知火災發生地點及附近地標等資訊;如果火勢不大,可試著用身邊現有的水源進行初期滅火,若火勢已經延燒到身邊工具無法處置的程度,就要儘速離開火場,靜待消防人員前來搶救。
消防局局長呂英華表示,星星之火足以燎原,金門的秋冬季節風勢一向強勁,強風會助長火勢,會讓每一次的燃燒充滿了變數,一旦火勢失去控制,擴大延燒,恐造成重大生命財產損失,呼籲鄉親勿隨意燃燒雜草及金紙,倘若引發火災,除造成生命財產損失,還必須承擔後續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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