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灣新聞雲 ]記者陳森照 / 金門報導
配合今年首次施行的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新制,114年房屋稅自5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因遇例假日順延至6月2日止,本期開徵的房屋稅所屬課稅期間是113年7月1日至114年6月30日止。
金門縣稅務局說明,今年房屋稅2.0新制最大變革為自住房屋增訂辦竣戶籍登記要件,財政部考量今年是2.0新制實施的第1年,將114年自住房屋辦竣戶籍登記及申報期限由3月24日放寬至6月2日;又非自住房屋採「全國歸戶」並適用差別稅率2.6%至4.8%,所以未完成設籍者,民眾稅負會很有感。統計金門縣114年自住房屋查定戶數為14,905戶,較113年減少2,411戶,顯示部分房屋因未符合設籍或其他自住條件,被認定為非自住房屋,相較自住房屋稅率1%或1.2%,稅額增加至少一倍以上。
另為落實新制出租房屋輕稅目標,並維護納稅義務人權益,減少徵納爭議,出租房屋之申報期限,比照自住住家用房屋辦竣戶籍登記及申報期限,財政部亦由今年3月24日放寬至同年6月2日,請納稅義務人把握期限。

稅務局表示,財政部為落實居住正義及合理化房屋稅制,房屋稅條例修正規定全國22縣市皆應實施房屋稅差別稅率2.0,針對非自住房屋改採取全國歸戶、全數累進課稅,持有愈多戶,適用稅率愈高;又新增自住戶必須設戶籍的規定,本縣114年非自住開徵件數由113年2,076戶,增加至4,478戶,近期已陸續協助已辦竣戶籍登記民眾改按自住用稅率課徵,大幅降低應納稅額。
稅務局並說明房屋稅之計算是以房屋課稅現值乘上稅率,依現值中的標準單價,本縣現行房屋標準單價漲幅較民國73年平均增幅為50%,較同為離島縣市皆逾100%之增幅顯然為低;另由全國單一自住房屋現值金額金門縣為新台幣77萬6,900元來看,除本縣外各縣市皆已逾百萬元以上,本縣已盡可能以較低課稅現值,降低房屋稅2.0對民眾之衝擊。
稅務局再次提醒民眾收到114年房屋稅繳款書請先檢查確認,如有疑問歡迎撥打電話向稅務局各房屋稅承辦人員洽詢(電話:082-325197分機305、306、308、309、310及311),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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