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檢警再查獲員山鄉買票行賄事件

記者 / 楊進勝 報導

宜蘭檢警調再度查獲員山鄉鄉民代表候選人買票事件,劉姓犯嫌以6萬元來交保。

宜蘭五合一選舉活動已到緊鑼密鼓時刻,宜蘭地檢署獲報有人為的宜蘭縣員山鄉鄉民代表候選人行賄現金買票,尋求投票支持當選。 經地檢署檢察官黃明正指揮宜蘭縣警局宜蘭分局、法務部調查局宜蘭調查站聯手偵辦,已迅速查獲被告劉○祿於 107 年 11 月 20日,在宜蘭縣員山鄉境內,以每票新臺幣 1000 元代價,向周姓選民進行買票,要求投票支持某宜蘭縣員山鄉鄉民代表候選人。

行賄被告劉○祿到案後偵訊時承認其出資為上開候選人買票,受賄之周姓選民亦坦承收賄犯行,本案認無勾串證人及湮滅證據之虞,檢察官於昨( 22)日訊後諭知被告劉○祿以 6 萬元交保,周姓選民日前已訊畢請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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