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榛蔚赴花檢按鈴控告童子賢涉誹謗捍衛縣府公務信譽

[台灣新聞雲]記者劉鳴龍/花蓮報導

花蓮縣政府代表人花蓮縣長徐榛蔚,今天下午二點在秘書長饒忠等人陪同下,前往花蓮地檢署按鈴,控告和碩集團董事長童子賢涉嫌刑法第310條「誹謗罪」,徐榛蔚強調,法治社會不能任由不實言論恣意流傳,縣府有責任為廣大公務人員捍衛清白與公信力。

徐榛蔚指出,童子賢先生日前於影片公開明確指摘「花蓮縣政府恐嚇學校不得接受台北來的人(幫助),否則就對你不客氣」,以及「一定要把款項交由縣府統一分配」、「將私人捐款塑造成縣長功德」等內容,並多次以具體方式點名「花蓮縣政府」,該段影片經網路社群及新聞媒體大規模轉傳,已經嚴重損害縣府聲譽,造成社會大眾對救災體系誤解與不信任。

童子賢先生在影片中一再提及「花蓮縣政府」,而政府機關之名譽一樣為刑法保護保護對象,過去縣府團隊所有工作人員在救災上的勞心勞力,無論是台積電、慈濟基金會、扶輪社、獅子會等單位,皆有直接協助花蓮鄉親與學校的實例,沒有所謂「縣府強制要求統一分配」情事,不容任何未經查證隨意放話,汙衊縣府名譽,依法提告交由司法機關調查釐清,以正視聽。

徐榛蔚特別強調,所謂言論自由,絕不是任意抹黑、造謠,縣府依法提告,是為了捍衛公務人員的清白與公眾信任,也希望社會回到理性與事實的討論;她也呼籲社會大眾,相關紀錄花蓮縣政府網上都有公開資料,勿轉傳未經查證的不實訊息,以免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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