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灣新聞雲 ]記者陳森照 / 台北綜合報導
日前有旅客自松山機場搭乘立榮航空公司班機國內線返回金門,卻在過磅時被判定,兩人所攜帶兩個行李箱各超重一公斤,要求繳納2公斤超重行李費,由於該旅客在托運前,使用旁邊提供方便旅客先行整理的磅秤,分別為10.7公斤,及10.8公斤,來到立榮航空公司托運行李處,秤重時兩件行李卻都變成各11公斤,誤差至少0.3公斤,讓人匪夷所思。

該名陳姓旅客受訪時表示,因為怕他的行李超重被收超重費,就先到旁邊提供給遊客使用的行李磅秤,秤一下重量,確保不會被抓到,然後被罰超重行李費。他說他已經好幾年搭飛機沒有攜帶托運行李了。以前搭飛機的時候,都是拖著20吋的登機行李箱,或雙肩背包旅行。
據了解,國內行李限制與規定免費額度,為每位旅客有 10 公斤的免費托運額度,同行旅客的行李重量可合併計算超重費用: 超重行李依各航線的貨運價收費,每公斤約為新台幣 11元到20元元不等。

國內線磅秤秤重計算方式為算到個位數,也就是說如果最重可以放10.9公斤,秤重時會顯示10公斤,但是本次旅客的行李分別為10.8公斤及10.7公斤,當他秤重時好幾位同行旅客也在旁邊看到,但是過磅時卻都變成11公斤,可見提供的磅秤都有問題,他強烈懷疑,很多旅客都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超收超重費,松山機場的磅秤是否經由度量衡檢定合格,多久檢定一次,就在旁邊的度量衡磅秤,差額0.3公斤,侵犯民眾權利,超收行為真是讓人匪夷所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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