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馬太鞍洪災案代處長涉過失致死花檢諭令10萬交保

[台灣新聞雲]記者劉至程/花蓮報導

花蓮地檢署為持續釐清馬太鞍溪堰塞湖溢流,造成光復鄉迄今共有19人死亡、5人失蹤重大災情,於災害防救過程中,相關權責機關人員是否涉及刑事責任,繼起訴光復鄉長林清水等人之後,經專案小組檢察官指揮搜索偵辦,認為花蓮縣政府前民政處李姓處長涉嫌過失致死等,諭令李姓被告具保新臺幣10萬元,並輔以科技設備監控、限制住居及出境、出海。

有關馬太鞍溪堰塞湖溢流,造成重大災情案,花蓮地檢署前於今年年3月9日,就光復鄉鄉長林清水、鄉公所張姓秘書、民政課王姓課長等人,涉嫌公務員廢弛職務釀成災害等案件,依法提起公訴在案。

專案小組檢察官持續調查偵辦,7日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東部地區機動工作站,持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核發之搜索票,前往花蓮縣政府民政處李姓前代理處長住處、花蓮縣政府等處所執行搜索,並查扣相關證物。

李姓被告經檢察官訊問後,認涉犯刑法第276條之過失致死等罪嫌重大,但尚無羈押之必要,為確保後續偵查程序之進行,爰命被告李某具保新臺幣10萬元,並輔以科技設備監控、限制住居及出境、出海。

花檢主任檢察官廖榮寛說明案情時強調:本案其他相關權責機關人員是否涉及刑事責任部分,該署仍會持續深入調查,以還原事實真相,維護社會公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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