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總召居中協調中央核定花蓮預算傅崐萁向鄉親賀喜

[台灣新聞雲]記者劉至程/花蓮報導

花蓮縣115年度總預算及附屬單位預算案,歷經數月爭議與延宕,在國民黨立法院黨團總召傅崐萁積極奔走協調下,內政部正式依「地方制度法 」第40條第4項的規定,邀集財政部及中央相關部會共同協商,認定花蓮縣政府預算編列內容均依法有據、並無違法,更無漏編法律預算,決議依原編列數通過,讓延宕已久的府會預算爭議順利落幕。

傅崐萁與中央相關部會、地方府會及各界溝通協調,希望在合法、合憲、尊重地方自治原則下,盡快讓花蓮縣政恢復正常運作;內政部今天公文已明確表示,經中央各部會書面檢視後,「相關預算內容尚無違反法令,原則尊重花蓮縣政府編列之預算內容」,決議依原編列數通過。

傅崐萁指出: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後,地方財政自主權大幅提升,花蓮已持續推動多項全齡福利政策,包括65歲以上長者免繳健保費、假牙補助、老人乘車補助、育兒支持、弱勢照顧,以及青年與學生福利政策;國中小免費營養午餐政策,今年更陸續推動延伸至公私立高中及學生數位學習設備、校園閱讀資源提升、學童課後照顧等政策,希望讓孩子安心成長、家長減輕負擔。

傅崐萁特別提到,花蓮仍有大量復建工作待完成,行政效率與資金調度不容拖延,針對外界關注的光復鄉重建預算,馬太鞍溪重建特別條例原匡列總經費300億元,初期行政院實際編列270億元,其中15億元為預備金,因此整體仍保有45億元額度可作為後續災民救助、地方建設及工程復建彈性因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