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雲]記者 陳子榮/雲林縣報導
針對去年台電調整農業用電表燈電價底度費,導致部分農民即使因水旱輪作、休耕、停耕或停養等因素,用電量偏低,仍須負擔提高後的基本電費,增加經營成本。立法委員劉建國表示,在接獲地方農民及民意代表反映後,第一時間即積極向農業部溝通協調,要求中央提出配套措施,減輕農民負擔。
農業部政務次長胡忠一、農糧署署長姚士源今日特別前往雲林,正式宣布行政院已核定「農業用電表燈電價底度費補貼措施」,預計每年投入約新臺幣1億元經費,受惠農業用電戶約16.8萬戶。
胡忠一政務次長表示,去年9月台電調整農業用電表燈電價底度費後,劉建國委員便持續向農業部反映地方農民的聲音,希望政府正視問題、提出解決方案。經農業部向行政院積極爭取後,補貼方案已正式核定,並自7月17日起正式實施。符合資格的農民不用另外提出申請,也不用檢附任何文件,由台電直接於電費帳單扣抵補貼金額,讓農民免奔波、直接享有補貼。
劉建國表示,符合資格的農民,每期最高可補貼129元、每年最高可補貼774元,而且採取「免申請、免附證明」方式辦理,由台電直接於電費帳單扣抵補貼金額,讓農民不用奔波辦理,就能直接享有補貼,真正降低農業經營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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