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雲]記者 劉家和/花蓮報導
連續兩年,花蓮地區單件「被詐騙金額」,分別是2位女子,合計就高達4600萬元以上,詐騙話術是「投資案」。

花蓮縣警局統計今年1至6月「花蓮縣詐騙金額」,以一月份8903萬最高,累計1月至6月30號總金額為3億557萬1000元。

相較去年來說,總詐騙金額有開始下降,統計去年114年為10億5400餘萬元。去年3月份是最高峰,一個月被騙金額為2億4900多萬元,全年累計2387件,單件最高金額是1位吉安鄉富女,這件假投資被騙金額是2074萬2000元。

統計今年1月至6月30號,花蓮鄉親被詐騙金額為3億557萬1000元,一月份最高峰是8903萬元,累計達943件詐騙案。單件最高金額是1位新城鄉女子,它是一件「假投資案」被騙2,629萬7000。

俗話說「孤單寂寞覺得冷」,最容易受傷被騙,許多詐騙案開頭是從社交平台fb開始,或是不知名的line朋友,然後由帥哥美女伺機介紹「穩賺不賠」投資案,許多「熟女」才因此被騙。

總體而言,相較於去年同期,花蓮115年上半年度之詐欺發生件數,與民眾財損金額均大幅降低,整體防阻詐騙工作具實質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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