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江縣政府強化釣客安全管理 跨機關聯手守護馬祖海域安全 、預防勝於發生

[台灣新聞雲]記者 陳子榮/連江報導

連江縣政府12日由副縣長陳冠人主持「釣客安全管理」會議,針對近期民眾從事海岸、礁岩及防波堤垂釣活動可能衍生的落海、受困等風險,以及救援資源投入等議題進行研商,並由相關單位依權責強化安全宣導、危險區域管理及跨機關聯繫,共同提升馬祖海域及岸際活動安全。

副縣長陳冠人表示,保障縣民及來馬遊客生命安全,是縣府最重要的責任。縣府現階段不另訂新法,將依中央相關法令及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權責,持續加強海釣安全宣導及危險區域管理,同時強化各單位間的聯繫與應變機制,降低海岸及海上活動風險。

交通部觀光署馬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將透過媒體加強海域活動安全宣導,提醒釣客從事垂釣活動應遵守相關規範並注意自身安全;連江縣交通旅遊局也將於觀光網站及旅遊資訊平台加強宣導,提醒遊客從事海岸活動前,應留意天候、海象及岸際環境等風險。

連江縣產業發展處提醒,民眾出海從事船釣、磯釣活動,應洽合法娛樂漁船辦理,並落實團進團出及相關安全管理措施,同時請岸巡協助相關船舶出海安全檢查,督促娛樂漁船業者確實維護釣客安全。

針對商港區域垂釣管理,連江縣港務處表示,目前依《商港法》第36條第2項、《商港港務管理規則》第28條及「連江縣港務處馬祖國內商港垂釣區管理要點」辦理,目前馬祖商港尚無相關垂釣社團提出申請,現階段商港管轄範圍內均禁止垂釣。

港務處進一步說明,商港管制區24小時禁止垂釣,未經許可進入管制區垂釣者,依《商港法》第65條可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非管制區內違規垂釣者,依同法第71條可處新臺幣6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並得沒入釣具,呼籲民眾務必遵守相關規定。

消防局、警察局及岸巡大隊將依《災害防救法》第31條規定,在縣府成立災害應變中心並劃定警戒區域時,依各自權責限制或勸導民眾避免從事水域及海釣活動,並加強安全宣導、應變及救援聯繫。

縣府提醒,從事海岸、礁岩及防波堤垂釣活動前,務必審慎評估天候、海象、潮汐及地形等因素,並遵守相關法令及禁止進入規定,做好救生衣、防滑鞋等個人安全防護。遇有強風、長浪、颱風或其他惡劣天候,更應避免前往海岸、礁岩及其他高風險區域。

縣府強調,若民眾明知或可得而知相關安全規定,仍違反法令或禁止規定從事危險活動,並因此造成救災、救援資源額外支出,縣府將依相關法令及個案具體情形,研議相關責任及費用處理。

(圖/連江縣消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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