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雲]記者程世平/花蓮報導
花蓮縣新城鄉傳一起超商搶奪案,一名男子開著賓士車前往購買飲料、飯糰及香菸等物品,才三百多元竟未付費,拎了就走,警方據報隨即依車牌號碼循線將何姓犯嫌攔截逮捕,吃上官司。

今(23)日早上6時36分許,這名何姓男子至超商購買飲料、飯糰等物品,店員將物品放置購物袋,未付錢被店員阻止,男子表示自己忘了付錢,並告訴他要再買兩包香菸,消費金額共計新臺幣346元,但他仍不付錢,店員見狀立即把物品收起來,男子便走進收銀檯,搶走店員手中的物品並離去,店員立即記下該男所駕駛之交通工具車牌號碼,打電話報警請警方到場處理。

新城警分局立即通報警力協助攔查該車,在10時35分許,北埔派出所員警於大漢村華富街看到一輛黑色賓士小客車其車牌與通報之車號相符,立即上前要求駕駛停車,也請求支援警力到場協助,最後在大漢村民有街順利將男子攔下,經他搖下車窗後,發現他所駕駛之車輛副駕駛座上有早上所搶的飯糰及香菸,
新城警分局副分局長張思親特別說明案情:
警方於偵訊告一段落,依搶奪罪將年約34歲的何姓男子移送花蓮地方檢察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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