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蘆竹區中正路與南竹路號誌不連動頻釀車禍一事與事實不符?

[台灣新聞雲]記者王俊欽/桃園報導

桃園市政府交通局澄清如下,並呼籲行人應遵守行人號誌燈號通行:
一、 桃園市蘆竹區中正路與南竹路口因中正路往大園方向左轉車流大,為有效紓解左轉車流,以配置常見的左轉保護早開時相並搭配左轉專用道,當中正路往大園方向綠燈時相亮起時,對向直行車流仍為紅燈,優先讓左轉車流可快速有效率的通過路口,類似時相於本市與各縣市政府均常使用此配置,非屬媒體報導號誌不連動頻釀車禍肇因。

二、另該路口於中正路(往大園方向)左轉保護早開時相亮起時,四方向行人號誌燈皆為紅燈,避免人車衝突,且考量該路口路幅較寬且行人通過需求高,本府交通局亦於中央分隔島加設一組行人號誌燈,以利行人易於辨識號誌燈號。經調查本次事故主要肇因為行人未依行人號誌燈號(闖紅燈)穿越路口及途中使用手機,另直行自小客車亦未注意車前狀況而造成憾事。

三、經研究顯示,如以中正路最高速限50公里/小時換算,一般駕駛從發現危險至完全煞停所需反應時間約1.6秒,所需反應距離約為24公尺。然實際上的反應時間受到駕駛人各種生理、心理及環境因素之影響,均呈現不同的結果。許多肇事原因就是因為「未減速」直接駛入路口,發現危險時,想煞車已來不及了。
四、經統計全桃園市110年至111年8月行人不遵守號誌燈號及違規穿越路段以致事故共計有392件,為避免類似事故再次發生,桃園市政府交通局仍提醒用路人駕駛車輛及步行穿越路口時應依行車(人)號誌燈號行止 ,切勿以側向車道已顯示紅燈而逕行穿越道路。因為依路口特性會有單向的綠燈早開或遲閉的狀況,此時側向車道仍為綠燈,汽機車仍是在行駛通過該路口。

五、交通局再次呼籲行人應依行人專用燈號顯示綠燈才能穿越馬路,且行進間切勿使用3C行動裝置,而用路人駕駛車輛近路口端應主動減速慢行並注意左右來車及車前狀況,守護路口安全,就從落實「車輛慢看停、行人停看聽」開始!


探索更多來自 台灣新聞雲 的內容

訂閱即可透過電子郵件收到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