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雲]記者謝志明/花蓮報導
針對檢調單位今天搜索花蓮縣政府,約談民政處長等嫌疑人,調查𨤳清「查水表」案情,花蓮地檢署下午公開說明,偵辦案件絕無預設立場,認事用法均秉持客觀中立之態度,外界切勿恣意揣測,留給檢察官純淨的辦案空間。

花蓮地檢署表示:該署係於114年2月間,接獲最高檢察署檢送民眾檢舉資料,另經民眾告發,指稱花蓮市有戶政人員登門向民眾查詢罷免提議人名冊簽名真偽,疑涉不法情事,立即分案偵辦,並指揮調查局花蓮調查站函詢中央選舉委員會、向花蓮縣選委會調取相關資料。
地檢署指出:經詢、訊問相關證人後,認明姓被告等人知悉罷免提議人名冊簽章之查對,係屬花蓮縣選委會之權責,而該會並未委託戶政機關查對提議人名冊簽章,涉嫌利用選委會請戶政機關查對罷免提議人名冊戶籍資料之機會,於法定職權外,違法利用罷免提議人名冊之個人資料,涉有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第44條、第16條等罪嫌。
地檢署強調:該署為釐清事實,於今天指揮花蓮縣調查站、東部地區機動工作站,持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核發之搜索票,前往花蓮縣政府民政處、花蓮市戶政事務所等5處執行搜索,並查扣相關證物,後續亦將盡速偵辦,以查明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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