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文化局長吳勁毅及曾姓科長涉貪遭花檢聲請羈押禁見

[台灣新聞雲]記者劉鳴龍/花蓮報導

花蓮縣政府又出包!繼民政處長被起訴之後,文化局也爆弊案,局長吳勁毅遭檢舉涉嫌圖利廠商等違反貪污治罪條例案件,經花蓮地檢署檢察官指揮亷調單位搜索16處地點,並傳喚吳某等10人到案,檢方複訊至今天清晨6點,向花蓮地方法院聲請羈押吳勁毅與曾姓科長,另有五名文化局員工則分別以3至5萬元交保。

此一貪污疑案,遭到到檢方聲請覊押禁見為花蓮縣政府文化局長吳勁毅、行政暨文化設施科曾姓科長二人;另有藝文推廣科田姓科長、行政科吳姓員工、楊姓科員及劉姓、沈姓承辦人員等,則分別依涉犯貪污,涉偽造文書罪嫌,裁以3萬元與5萬元交保。

花蓮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廖榮寛說明案情表示:吳勁毅等人係被檢舉涉嫌圖利特定廠商、小額採購申報不實、公務車私用等,檢察官蕭百麟乃於27日指揮法務部廉政署北部地區調查組、調查局花蓮縣調查站、東部地區機動工作站,持法院核發之搜索票,至花蓮縣文化局等16處執行搜索,並通知及傳喚被告吳勁毅等10人及相關證人到案說明。

經檢察官訊問後,因認其中被告吳勁毅、曾姓科長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嫌重大,所涉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重罪,且有串供之虞,九向花蓮地院聲請羈押禁見;另田姓、劉姓、吳姓、楊姓及沈姓被告等人,以3萬元至5萬元不等交保;其餘被告則請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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