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縣家庭安全支持115年5月起實施首筆補助7/25撥付打造安心育兒環境

[ 台灣新聞雲 ]記者陳森照 / 金門報導

為持續打造友善育兒環境,減輕家庭育兒負擔,金門縣政府自115年5月1日起正式推動「金門縣家庭安全支持補助」,針對設籍金門縣且符合資格之0至2歲幼兒,每名幼兒每月補助新臺幣3,000元,採按季發放方式辦理,補助至幼兒滿2足歲當月止。

縣府表示,本項補助首次撥付日期為115年7月25日,首次發放115年5月至6月補助款;自此之後,每年固定於4月25日、7月25日、10月25日及次年1月25日辦理撥款,分別核發前一季補助金額,款項將直接匯入申請人原申領育兒津貼所指定之郵局帳戶。

符合補助資格者,申請人應檢具申請書及相關證明文件,以親自辦理、郵寄或委託他人等方式,向幼兒戶籍所在地鄉鎮公所提出申請。惟凡於115年4月30日(含)前已領取育兒津貼之家庭,無須重新提出申請,縣府社會處將主動辦理資格審查及造冊作業,並依審查結果寄發核定通知書。審查符合資格者,款項將匯入申請人育兒津貼指定之郵局帳戶。

縣府提醒,如幼兒父母其中一方為無戶籍國民、大陸地區人民或外國籍人士,須檢附居留證,並以居留證登載之居住地位於金門縣作為資格認定依據。另為確保補助資格符合規定,縣府每月將辦理戶籍資料查調;經查幼兒或幼兒父母於當月5日(含)前遷出金門縣者,自遷出當月起停止補助資格;於當月5日後遷出者,則自次月起停止補助資格。

縣府也提醒,本項家庭安全支持補助不得與衛生福利部托育補助及其他同性質托育類補助重複請領,請民眾留意相關規定,以維護自身權益。

縣府表示,推動家庭安全支持補助,期盼透過實質經濟支持,營造更友善、更安心的育兒環境,陪伴家長安心養育下一代。相關資訊可至金門縣政府社會處網站查詢,如對補助資格、核定程序或發放作業有任何疑問,可於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致電082-318823轉62578,由承辦人董小姐提供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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