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投準備期縮短須審慎評估 王美惠:避免加重選務負擔、影響民眾知情權 

[台灣新聞雲]記者 陳子榮/嘉義市報導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16)日審查《公民投票法》修正草案,針對將公投公告至投票日的準備期間,由現行3至6個月縮短為1至6個月進行討論。立委王美惠表示,公投涉及重大公共政策與民主參與,相關修法應審慎評估,不能只考量行政效率,更應兼顧選務執行量能與民眾充分知情的權利。

王美惠指出,若將公投準備期間縮短,第一線選務人員勢必承受更大的工作壓力與負擔,不僅影響選務品質,也可能壓縮各項行政準備與宣導時程,公投議題往往具有高度專業性與公共影響,若準備時間不足,民眾恐怕沒有充足時間了解議題內容,將不利於理性討論與民主決策。

王美惠主張公投制度的設計應確保程序完善與人民充分參與,而非一味追求時程縮短。相關修法必須兼顧行政可行性、選務品質及人民知情權,才能維護公投制度的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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