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獲中央支持與協助 防堵非洲豬瘟多管齊下

記者 胡惠蘭/編輯整理 中央政府為防堵非洲豬瘟進入臺灣,除滴水不漏檢查入出境外,農委會亦公告:凡是配合禁用廚餘政策的原使用廚餘養豬之畜牧業者,補助飼料費每頭豬2,000元。花蓮縣長徐榛蔚為配合防疫防堵,1月10起推行廚餘禁止餵豬政策,獲得中央支持協助與重視,並同意核撥6,230萬480元,提供花蓮縣政府整建廚餘堆肥廠,增添廚餘高效能處理系統(含廚餘前處理設備等相關配套措施),並增購廚餘回收清運車輛4輛及60公升廚餘桶160個,預計7月底以前完成設置並運作。 非洲豬瘟危害相當大,是由病毒引起的一種高度傳染性之惡性豬隻疫病,台灣如發生豬瘟疫情,將衝擊全國畜牧業千億產值。非洲豬瘟對豬的致死率達百分之百,目前尚無藥物可供治療或疫苗抵禦,且所有品種年齡的豬隻都難以倖免,根據國內外爆發疫情調查,飼養豬隻中,廚餘是最容易將病毒傳染給豬隻,所以歐美各國尤其是歐盟及澳洲等國家,早就全面禁止使用廚餘餵豬。 花蓮縣環保局為了落實政策,對於廚餘回收採取配套措施多管齊下: 一、一般家庭及小吃店不受影響,仍同往常將廚餘交由清潔隊處理。 二、小型餐飲業部分,則鼓勵輔導加裝適當之油水分離設施,廢油可交由清潔隊或合格清除機構回收,以建立事業機構應在進行營利行為時將環境保護及處理的成本內部化。 三、大型餐廳廚餘量達16公斤以上部分,環保局也委請合格之公民營清除機構清除並送交處理機構或垃圾衛生掩埋場(鳳林中區場、秀林、新城及壽豐)收受掩埋廚餘,緩解廚餘去化壓力。 縣府環保局表示,希望業者善盡環境保護之企業責任。同時也呼籲花蓮民眾,防疫非洲豬瘟需要從源頭做起,盡量做到「零廚餘」,如有過剩,廚餘分類要確實,並瀝乾水份,生豬肉、內臟及其製品勿丟廚餘桶。對於日前有不肖業者或人士將廚餘到入下水道造成堵塞,環保局人員非常痛心,將加強稽查,一經稽查取締,將依據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十二條及同法第五十條規定裁處新台幣一千二百元至六千元,要求限期改善並連續處罰。 花蓮是個好山好水好空氣的美麗花園城市,為維護縣轄整體良好環境觀瞻,希望全民共體時艱,防止非洲豬瘟蔓延,大家一起為防範非洲豬瘟共盡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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