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雲]記者 林偉志/報導
上海第二中級人民法院2020年1月受理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提起,關於「仟和億」公司負責人廖英強等14人非法經營案的公訴,昨天11日做出判決。
14名被告中,一名鍾姓台灣名嘴遭判刑4年最重,陳姓和王姓台灣名嘴均被判處3年徒刑,其餘則被判處緩刑2年3個月至3年!按規定,被判處緩刑的2位台灣名嘴,也必須在緩刑期滿後才能離境。

上海媒體報導,廖英強2016年4月起就陸續設立教育培訓有限公司等七家公司,在未取得中國證監會經營證券業務許可情況下,招募不具備證券、期貨從業資格的講師,以線上發布直播視頻、解盤節目,線下舉辦講座等方式,向公眾提供有償證券、期貨投資分析、預測、建議,非法從事證券、期貨投資諮詢業務。
2016年10月起,廖英強還夥同其他人利用其參股經營的公司,在未取得中國證監會業務許可情況下,開發銷售具有薦股性質的相關軟體,面向公眾提供有償證券投資分析、預測、建議,非法從事證券投資諮詢業務。
有關台灣「名嘴」遭到判刑案件?十分值得台灣民眾借鑒,務必先了解想要任職的公司是否為合法經營,以及所從事的工作是否需要專門的資質或證照。
若在大陸求職時有任何疑義,也可以洽各地台辦、台商協會等服務機構尋求協助,方能保障自己的工作權益,並避免誤觸中國法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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