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雲]記者程世平/花蓮報導
一名洪姓計程車司機因故與乘客發生爭執,怒氣難消竟然持空氣槍傷害對方,導致其頭部受傷,經送醫後無大礙,花蓮縣警局吉安分局員警在花蓮市攔獲,並在車上起出空氣槍及鋼珠彈等,依法將洪某移送地檢署偵辦。

吉安警分局於日前晚間接獲通報,在吉安鄉建國路一段有民眾糟傷害情形,警方獲報迅速趕赴現場。經警方到場,了解為賴姓男子(67歲)與洪姓計程車司機(40歲)發生糾紛,過程中遭到洪姓司機持空氣槍攻擊,造成頭部擦挫傷,經送醫後已無大礙。
北昌派出所員警立即展開追查,迅速於花蓮市國盛八街前攔停洪嫌所駕駛的計程車,並從車上查扣空氣槍、鋼珠彈等證物,警方後續將對該空氣槍進行檢測,是否有超過殺傷力法定標準。全案依傷害、恐嚇等罪移送花蓮地檢署偵辦。
吉安分局長陳盈元表示,警方對於破壞社會秩序的案件絕不寬貸,對於不法行為立即快速打擊,並呼籲民眾遇有糾紛務必冷靜理性,切勿以暴力方式解決衝突,觸法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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